(附) 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能力评价通则(试行)
本通则规定了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有关项目能力评价的适用范围、基本要求、评价维度和评价体系等。能力评价是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既是对青少年个人信息技术知识水平、操作能力的科学客观评价,也是检验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项目实施效果的有效手段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通则主要用于评价应试人员在信息技术相关知识、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,适用于学龄前儿童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或以上的青少年。
二、基本原则
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能力评价的基本要求是提升信息素养、掌握信息技术、培育创新精神、涵养科学品格。同时应满足发展性原则、多维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。
(一)发展性原则
尊重青少年认知发展规律,注重青少年身心发展过程,使评价体系的难度设计逐级递增且符合青少年发展的客观科学规律,使能力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员发展和提高的过程。
(二)多维性原则
多维度开展能力评价,从基础知识的综合应用、实际问题的多层次解析、解决方案的多重设计等多个维度对学员的知识水平、思维表达能力和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,引导学员全面发展。
(三)多样性原则
结合项目特点,综合运用笔试、实际操作、模拟操作、团队协作等多种评价方法,设计使用多种评价工具与评价手段,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,提高能力评价的全面性和有效性。
三、评价维度
本通则从知识的综合应用、问题的多层分析、方案的多重设计等多方面出发,涵盖从工程到计算、从程序设计到算法设计、从物理知识到科学技术等多类别知识,对学生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做出评价;通过对问题的解决,对学生的工程思维、科学思维、创造思维等能力做出评价;在具体的项目解决过程中,通过实践操作,对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做出评价。
(一)知识层面
1.科学类、技术类和工程类基本知识了解程度;
2.把实际问题转化为多类别知识理论问题的能力;
3.进行信息的收集、筛选及判断的能力。
4.知识收集、整理和归纳的能力水平。
(二)思维及表达层面
1.逻辑绘图的运用能力;
2.数据分析及建立抽象模型的能力;
3.信息素养和逻辑思维的应用能力;
4.将复杂问题及解决方案用简单的图表和语言表达的能力;
5. 面对真实问题,利用语言、图表和抽象模型阐述创新思维的能力。
(三)技术能力层面
1.应用各种信息化工具的能力;
2.信息技术应用及编程能力;
3.构建设计思路和设计实现方案的能力;
4.在实际任务解决过程中对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;
5.对理论分析与实践操作之中产生误差的分析能力。
四、评价体系
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能力评价体系按照知识、思维表达、技术能力三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与评价,按青少年发展客观规律,将青少年信息技术培养能力评价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阶段。